2025 年 1 月,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历时 3 年(nián)多的影视剧合同纠纷案。
本案因一部(yī bù)热播影视剧的女主角涉严重违规成(chéng)劣迹艺人,致使影视剧下架而起,视频(shì pín)播出平台与出品公司就版权费用(fèi yòng)返还金额产生分歧,对簿公堂。
最终,北京高院确认(què rèn)播出公司已实际使用授权期限的(de) 40%,据此判定版权方需返还对应比例的(de)许可费用 6657 余万元及利息,共计 7400 余万元。在(zài)判决生效后,案涉影视出品公司实际(shí jì)只履行了 600 余万元,该公司及法定代表(fǎ dìng dài biǎo)人被“限高”。
主演成劣迹艺人电视📺剧(diàn shì jù)提前下架
播出平台诉出品公司退款(tuì kuǎn)
本案源于 2016 年的合作,飞狐🦊信息技术(天津(tiān jīn))有限公司(简称:飞狐🦊公司)与上海辛迪加影视(yǐng shì)有限公司(简称:辛迪加公司)签订采购协议,约定(yuē dìng)后者将郑爽主演的电视📺剧《夏至未至(wèi zhì)》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和网络定时播放权(bō fàng quán)的独占性专有使用权授权给前者,授权(shòu quán)期限为自电视📺剧在平台上线播出(bō chū)满 10 年。该电视📺剧于 2017 年 6 月 12 日(rì)在搜狐🦊平台播出,飞狐🦊公司应支付(zhī fù)的价款为 1.15 亿元。
公开资料显示,电视📺剧(diàn shì jù)《夏至未至》由郭敬明同名小说改编而成(ér chéng),是一部由辛迪加影视等出品、郭敬明(guō jìng míng)等人编剧,郑爽、陈学冬、白敬亭等人(rén)主演的青春偶像剧,2017 年 6 月在湖南卫视(hú nán wèi shì)金鹰独播剧场播出后,收视率曾获得(huò dé)内地 52 城卫视晚间电视📺剧收视冠军。
上述(shàng shù)采购协议中约定,如果本节目中(zhōng)出演时长前十名的演员出现了(le)违反法律法规、治安管理处罚法或严重违反社会(shè huì)道德的行为导致节目提前下线,飞狐🦊(fēi hú)公司有权单方终止协议,按实际使用(shǐ yòng)的集数和期限结算。

▲ 2017 年 6 月 7 日(rì),上海,电视📺剧《夏至未至》发布会
2021 年,郑爽因涉(yīn shè)代孕被曝光。此后,还被曝出涉嫌(shè xián)签订“阴阳合同”、拆分收入获取“天价片酬(piàn chóu)”、偷税、漏税等劣迹。受此影响,包括《夏至(xià zhì)未至》在内的郑爽主演的多部作品(zuò pǐn)在多个视频平台被下架。
据案卷(àn juàn)材料,《夏至未至》上线日期 2017 年 6 月 12 日至(rì zhì) 2021 年 8 月 26 日下架之日,已上线(shàng xiàn)时间仅占《采购协议》约定的 10 年(nián)许可期限的 42%。
此后,飞狐🦊公司诉至北京(běi jīng)知识产权法院,要求辛迪加公司按照协议约定(yuē dìng),返还相应的授权费用及利息等(děng)。

▲ 2016 年 10 月 20 日,上海,《夏至未至》拍摄现场(xiàn chǎng) 图据 IC photo
终审维持原判
判播出平台获退赔款(péi kuǎn) 7400 余万
诉讼期间,双方的主要争议焦点(jiāo diǎn)在于:因艺人出现劣迹行为导致电视📺剧(diàn shì jù)提前下架,到底应该按什么标准返还(fǎn huán)费用。
飞狐🦊公司认为,应该按照协议条款(tiáo kuǎn)中的字面意思即按照实际使用(shǐ yòng)的集数和期限计算,约定的独家(dú jiā)播放权为 10 年,现已经播放了 4 年(nián)多,据此计算出辛迪加公司应返还(fǎn huán)的本金为 6657 余万元。
但辛迪加公司认为(rèn wéi),电视📺剧的各个播出时期,经济价值不同(bù tóng),电视📺剧的播放量和收益随着上线(shàng xiàn)时间的推进而递减,由此计算出(chū)剩余授权期限的价值仅为不(bù)超过 300 万元。
经过审理,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(rèn wéi),飞狐🦊公司基于合同已无法履行的(de)客观事实,解除合同中与辛迪加公司的权利义务(quán lì yì wù)关系具有事实依据。涉案电视📺剧下线系(xì)《夏至未至》女主角郑爽事件导致,是可以(kě yǐ)确认的事实,据此已经构成涉案合同(hé tóng)中约定的情形,飞狐🦊公司主张进行(jìn xíng)结算和返还费用具有依据。
北京知识产权(zhī shí chǎn quán)法院认为,涉案电视📺剧的全部集数均(jūn)已使用,故从合同文字表述上(shàng),应首先理解为按照实际使用期限(qī xiàn)占合同总期限的比例计算。辛迪加(xīn dí jiā)公司主张通过估算播放量进而推导(tuī dǎo)相应授权费用的计算方式和计算结果(jì suàn jié guǒ),缺乏合同及法律依据。
2023 年 12 月,北京知识产权(zhī shí chǎn quán)法院一审判决辛迪加公司应返还飞狐🦊公司(gōng sī) 6657 余万元及利息,并赔偿飞狐🦊公司律师费(lǜ shī fèi)损失,共计约 7400 余万元。
此后,飞狐🦊公司、辛迪加(xīn dí jiā)公司均不服一审判决,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。

▲图据(tú jù)图虫创意
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,根据现有证据可以(kě yǐ)确认,涉案电视📺剧全剧在飞狐🦊公司平台(píng tái)上首轮播放完成的时间为 2017 年(nián) 7 月 9 日,从上线至首播完成共计(gòng jì) 28 天,《采购协议》约定的授权期限自(zì)上线日起满 10 年时止,即 2017 年 6 月(yuè) 12 日至 2027 年 6 月 11 日。涉案电视📺剧下架时,涉案(shè àn)电视📺剧的全部集数早已在飞狐🦊公司(gōng sī)平台上完成首轮播放,即涉案电视📺剧(diàn shì jù)全部剧集均已上线使用。由此,一审(yī shěn)法院关于从合同文字表述上应首先(shǒu xiān)理解为按照实际使用期限占合同(hé tóng)总期限的比例计算的解释,符合(fú hé)《采购协议》关于授权费用返还的相关(xiāng guān)约定,二审法院予以确认。
北京高院还(hái)指出,虽然在影视行业中,作品的(de)授权费用价格受是否处于热映期、影片(yǐng piàn)题材、影片主演热度等多种因素影响(yǐng xiǎng),在不同时间节点对视听作品价值(jià zhí)进行考量评估或者量化,均会受此时(cǐ shí)前述因素的不同情况而产生不同(bù tóng)的量化结果,但在《采购协议》无(wú)明确约定的情况下,如以下架时(jià shí)的相关因素来确定剩余授权期限(qī xiàn)对应的价值,缺乏合理性。
2025 年 1 月 23 日(rì),北京高院作出终审判决: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出品公司(gōng sī)未足额还款被强制执行
公司及法定代表(fǎ dìng dài biǎo)人已被“限高”
裁判文书📖显示,辛迪加(xīn dí jiā)公司应在判决生效后 7 日内,返还(fǎn huán)飞狐🦊公司 6657 余万元及利息,并赔偿飞狐🦊(fēi hú)公司律师费损失。
上述判决生效后,辛迪加(xīn dí jiā)公司未履行判决义务,2025 年 2 月,案件(àn jiàn)进入强制执行程序,截至目前,只支付 600 余万元(yú wàn yuán)。
2025 年 5 月 28 日,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出限制消费令(lìng)。据该限制消费令记载,辛迪加公司(gōng sī)因未按执行通知书📖指定的期间履行(lǚ xíng)生效法律文书📖确定的给付义务,辛迪加公司(gōng sī)及其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费。
红星(hóng xīng)新闻记者注意到,据天眼查显示,2024 年(nián) 12 月 19 日,在二审判决前夕,辛迪加公司(gōng sī)的法定代表人出现变更。2025 年 1 月 27 日(rì),在二审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内、案件(àn jiàn)进入执行阶段前夕,法定代表人再次变更(biàn gēng)。
据企业工商查询系统,今年 5 月 29 日(rì),该强制执行案件“终本”,未履行金额为(wèi) 6130 余万元。司法网站公开资料显示,“终本”全称(quán chēng)“终结本次执行程序”,指的是在执行程序(zhí xíng chéng xù)中,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财产暂时(zàn shí)无法处置的这两类案件,执行法官(fǎ guān)依照法律规定,暂时终结案件执行程序的(de)一种方式。
公开资料显示,辛迪加影视公司(gōng sī)成立于 2008 年,系 A 股上市公司浙江华策(huá cè)影视股份有限公司(股票代码:300133)全资控股的“孙(sūn)公司”,股权路径为:华策影视 100% 控股上海(shàng hǎi)克顿传媒,克顿传媒 100% 控股辛迪加影视。辛迪加(xīn dí jiā)影视公司作为华策旗下品牌🃏剧旗舰(qí jiàn)公司,先后制作发行了《夏家三千金(qiān jīn)》《爱💗情睡💤醒了》《爱💗情公寓 3》《爱💗情公寓 4》《夏至(xià zhì)未至》等多部知名剧集。其母公司浙江(zhè jiāng)华策影视成立于 2005 年。

▲天眼查显示(xiǎn shì)该案相关进展
出品公司代理律师:
当事人已(yǐ)向最高法提起再审
对于为何未(wèi)履行生效判决,红星新闻记者多次拨打辛迪加(xīn dí jiā)公司电话,未获回应。华策影视也未(wèi)就“孙公司”被强制执行一事公开回应(huí yìng)。
辛迪加公司(出品公司)一审代理律师蒋国良表示(biǎo shì),案件比较敏感,具体情况需要跟公司沟通(gōu tōng)之后回复。辛迪加公司二审代理律师王军表示(biǎo shì),当事人不认可二审判决结果,已经向(xiàng)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,目前案件处于最高院的(de)再审程序之中。“这应该是辛迪加公司(gōng sī)未按照二审判决履行义务的主要原因(yuán yīn)。”
对于该案目前进展,飞狐🦊公司表示,依照(yī zhào)法律,再审程序不影响二审判决后(hòu)的执行,被告应当履行生效判决义务(yì wù)。
红星新闻首席记者 张炎良
编辑 包程立